骗不骗,你自己傻啦吧唧怪谁了?反正字据你签了,那欠款就跟我没关系!”
“你……”
顾建国到底年轻,此时三言两语,便被噎的说不出话来。
顾修此时站出来了:“爸,我记得这个饭店,法人注册人写的张伯伯吧?”
顾建国点点头。
当初饭店筹开的时候,为了这个法人的身份,张富光和王志强两人还起过争执,都想抢着当法人。
毕竟算是法律意义上的老板,说出去有面子。
为了这事,当初张富光找上了顾建军,让顾建军从中调停,让他成功当上了饭店法人。
往后更是时常以老板自居。
耀武扬威。
“那老爸,你欠张伯伯钱吗,写过欠条吗?”顾修再问。
顾建军摇头,他不欠钱。
相反,张富光欠他钱,最近的这五百没写欠条,但当初开饭店的时候,那两千块钱是写了欠条的。
顾建军不明白顾修问这个干什么。
“那可太好办了。”却见顾修嘿嘿一笑:
“法人,说白了就是公司的主要法律负责人,有任何债务和事故,法人都是主要担责人。”
“意思就是说,饭店现在关门了,但饭店的欠款和债务,责任都在法人身上。”
“从法律意义上,这欠款跟老爸你没半毛钱关系。”
“所有钱,都是张伯伯欠的。”
什么?
张富光吓了一个激灵,他没什么法律常识,但也觉得有点道理的样子:
“你……你胡说!”
“是不是胡说,张伯伯你找个律师问问就行了呀。”顾修眨眨眼。
“可是顾建国签了字的,写了保证书的,保证书上白纸黑字写了的,他承担饭店的欠款!”
“保证书又不是欠条,我爸也没钱你钱,债务自然不能转移。”
“就算是写了保证书,一样不用我们赔。”
说到这里,顾修摊了摊手:
“毕竟,欠款人还是饭店法人,就算是告到法院,这钱也是法人该赔的啊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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