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)该干啥干啥,我回到自己的城市,依然每天泡良闲逛,无所事事。
晚上阿强在他的金都酒店请吃饭,阿强是算起来应该是我堂弟,为什幺算起来,他是我小叔收养的儿子,小叔生了一串女儿,小婶三十八岁难产死了还没生出男丁,小叔夫妻情深,没再娶,小时侯阿强老跟在我哥俩屁股后,十七八岁是个混混,做哥哥的我没少帮他顶事,还好二十出头时浪子回头,这混过黑有时也是好事,门清,他一米九黑壮个头,出了名的狠,又有红背景,典型的又红又专,现在开了三家酒店,两个娱乐场,银子哗啦啦的入。
他刚开始创业时没资金,我帮了他五十万,现在看来五十万是少,但那是二零零一年,五十万是他创业资金的四分一,三年前,当他说他公司有我百分之二十五股份时我吓一跳,当时他总资产已超过二千万。
反正从来没认真算过,我心里只认自己出过五十万,而且股份分红早就收回好几个五十万了,记住就对了。
阿强玩女人玩得很暴力,本来他做酒店的不缺这样的女人,但他偏偏喜欢泡良家女人,美丑无所谓,老少也无所谓,反正要的是正经女人。
阿强挺有本事的,泡到的良家女人没多久就变成浪女,当然,是他一个人的浪女,这点和我相同,我也没和别人分享自己女人的爱好习惯。
小强,别太过份喔,等下吃完我走了你该干嘛干嘛,你这样让我怎幺吃饭?"这个阿强太不讲究,两个人吃饭他自己带个女人,吃着吃着当我面又挖又咬。
嘿,二哥,也就大哥和你叫我小强,要不,让她把她姐叫过来,她姐喜欢白面书生,我下不去手,你不知道,她姐比她靓多了,那条顺的,啊呦怀里的女人揪了他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