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破败、凌乱的空间里,眼前略显臃肿却掩饰不住华贵气息的男人显得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。
但是,他的脸上并没有因为涉足这块肮脏的地方而带来的丝毫不耐与不满,相反的,他的笑很谦卑,甚至有点谄媚。
这样的人不好应付,拥有足够高的地位却能放下身段的人都不好应付,我讨厌这样的人,却也因为这样一个男人在我面前露出谄媚的表情而暗暗地沾沾自喜。
因为我是瘸子王,我的身份迫使他必须这样做。
瘸子王并不是什幺体面的身份,却是掌管着这座城市地下世界一部分的王者。
我掌管的人,不是红灯区聚集的流莺,不是人群中窜动的毛贼,而是那些每个人出门都会遇到的,或是嫌弃,或是同情,或是视而不见的乞讨者。
有人戏称我们为丐帮,把我叫做帮主,但我知道我、我们和那些书中总是与侠义伴随的叫花子们并不一样。
我们不是体面的人,也不做体面的事。
面前的男人姓周,与我总是隐身在黑暗中不同,他是永远暴露在阳光下,闪着刺眼光芒的那位。
在外面,所有人尊称他一声周局长,因为他是这座城市白道的王者。
但是,在这里,我们叫他周老板,就像他叫我王老板一样,这是生意人之间的称呼。
是的,生意。
黑与白,光与影,自古以来不曾分开,相互对立也相互依存。
在数百年的绘本闲话里,充斥着双方明争暗斗到鱼死网破的故事,但也不乏两面勾结,共同做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的例子。
很显然,面前这一位,选择了后者。
周老板今天带来的东西是一个护身符,不是什幺隐喻,就只是一个制作粗糙,个头也不大的装在粗布香囊中的护身符。
这种东西,可以在很多廉价地摊上买到。
但是,常人能买到的只有它的表皮,绝对买不到里面那些看似普通却价愈黄金的白色粉末。
而我们今天要谈的生意,就是从此以后我手下的叫花子们开始在这座城市的大街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