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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三章 乡社互助自治制度(2)(2/6)

 谁敢说先王思想与制度不合时宜了?

    一万个大喷子已经就绪,随时能将这个狂妄自大的家伙喷成脑瘫。

    当年,荀子不过说了一下要法今王,就被批判了两千年!

    “那侍中是想?”刘进好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臣要做的是……”张越轻声笑道:“建立一个以自管子以来形成的乡村自治体系为基础的,官民合作组织……”

    “以集体和群体的力量来进行乡村自治,但却又不能令其脱离国家和法律的控制之外……”

    这样的制度,假如要从无到有,自是无比艰难。

    但,张越要做的,却并非创造,而是改良。

    类似的官民自治互助系统,其实在秦代就已经成形,甚至,在汉室还曾经运行过数十年。

    至少在文景两代,乡社体系,曾经遍地开花。

    很多百姓,都依然保留了当年乡社系统鼎盛时的许多习惯。

    这些习惯有的甚至成为了传统,流传到了后世。

    譬如说,尝新粮,就是遗传自宗周时期及至秦汉两代的官社(乡社)组织的一个传统。

    诗云:朋酒斯飨,曰杀羔羊,挤彼公堂,称彼兕觥,万寿无疆!

    形容的就是宗周时期鼎盛时代,国人的官社组织在庆祝一岁丰收之际的和谐情况。

    到了秦代,这个制度在商君之手,渐渐演化为了其耕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    张越在石渠阁和兰台,就阅读了无数相关文牍和简牍,甚至还阅读过汉室历代天子对于乡社组织的一些指示和诏命,并知道了很多迄今依然有效的汉律相关条文。

    所以,他自是有备而来。

    他对刘进详细的介绍起自己的计划。

    “臣打算暂时在枌榆社或者新丰乡进行相关尝试……”

    “首先,是建立乡社组织的骨架……”

    “以亭里为单位,命各亭推举一到六人不等的五十五岁以上长者,为乡正弹……”

    “正弹人选,除有年龄限制外,还有责任限制……”

    “既独为汉军仕伍,非为责庸者,方有资格为之,或为汉官吏,百石以上致仕者……”

    这个限制,既是为了讨好和拉拢地主豪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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