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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三章 乡社互助自治制度(2)(3/6)

强士大夫阶级,更是一个乡社组织能够长远存在的基础。

    事实上,张越很清楚,哪怕是在后世的西方,所谓的民猪制度,也经历过有限限制投票人的时代。

    说起来,古典中国,确是一个神奇的时代。

    尤其是秦汉两代,不仅仅有着村民有限自治互助的乡社,还有着商贾民猪自治制度——平贾。

    百姓,也基本都有着组织和靠山。

    特别是在边塞一带,张越从阅读的简牍之中得知了一个可怕的事实——哪怕在如今,汉室边塞的移民,也全部都是带着强烈准军事化组织色彩的。

    譬如大司农组织的前后六十万河西地区移民,就全部都是平时为农,战时为兵。

    这不仅仅是制度,还有契约约束。

    所有移民,都要跟官府先签一个契约,承诺无条件的从事和参与任何的国防工作。

    而相对应的,大司农则无偿提供给这些移民屋舍、土地、农具以及种子、口粮。

    在某种意义上来说,如今的汉家边塞的郡县,特别是酒泉、张掖、居延以及轮台地区,在事实上就是商君时代的耕战制度下的社会。

    所有人民,全部是国家战争机器的一个零件。

    也正是如此,汉室才能在河西地区和幕南地区甚至在大漠和西域坚持到现在。

    不然,倘若什么都要从内地运过去,大汉帝国早就被拖垮了。

    但张越很清楚,边塞的制度,只能适合在边塞推广。

    到了关中,甚至关东地区,就不行了。

    他也不想只是刷一波声望和经验,拍拍屁股就走。

    他想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,可以推广到天下的村民自治和官民互助组织。

    这个组织,既要符合目前的实际,同时也要具备互助的能力。

    至少要可以将百姓,将人民的力量组织起来。

    一人力薄,十人力多,百人可以开山,千人能够凿河,万人则足以移山倒海!

    他的小水利计划,也必须要有一个这样的组织来实施和维护。

    不然,修了也是白修。

    龙首渠凿开二三十年了,但,到了现在,某些地段,已经因为缺乏足够良好的维护,而出现了荒废。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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