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:我家在江西的一个小山村,离县城有8公里。
在我两岁的时候我的亲身父母就把我丢了。
是我现在的父亲李大广把我捡来一直抚养着长大的,因为我是捡来的,父亲就给我取名叫李建。
那年他才9岁,刚结婚不久,还没有生小孩,后来他们自己生了孩子,因为家里比较穷没有太多吃的,当时的母亲就要求父亲把我给丢了。
父亲是一个很和善且富有同情心的人,他见我长的可爱又不太吵闹,就执意把我给留下来了。
现在想来我非常的的感谢他,是他给了我一个可以容身的家。
因为当时家里实在是太穷了,这样过了两年,那个我已经不太记得长像当时的母亲就和我父亲离婚另奔高飞去了。
他们的儿子归她,而我,她说既然你这么喜欢他那就一辈子跟你吧。
父亲也没有跟她争随她了。
我们就这样相依为命,他做点短工供我读书。
在我3岁读初中的那年,村子里的条件慢慢好起来了,因为外出打工的人比较多了。
有人家开始造新房,买电器买摩托车什么的新玩意。
看看我家,就只有一间底矮两层的木板房,还有一间关畜牲的小破房。
真是太差了,父亲就决定让我初中住校,自己跟同村的人一起去外地打工去,好赚钱造新房。
那年他3岁了。
一过就是6年了时间还过的真快,我已经9岁了,就是到了当年我父亲捡我的年龄,我读书非常好高2基本上是全班第,2名。
父亲已经36岁了,那时出去后当了一名老学徒学电焊,工作勤勤恳恳表现很好,几年下来现在在一个出口管道大厂里当师父了。
平时没有空回老家,过年来的时候听他说在外地城里认识一个女的,在酒店里当服务员29岁,住在他们租的农民房旁边,认识快一年了,交往后答应愿意嫁给他。
我也挺能接受的,父亲为了我操老了那么多年应该为自己打算一下,我很同意。
3月的时候父亲打来一个电话说他已经和那个女的在外地结婚了。
由于来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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