锁头,黑亮鳄鱼皮革上镶烙一枝比玫瑰孤傲的金英花,铁灰色的窄裙套装看来虽显制式刻板,左膝盖的单边衩上依然开了朵鲜活红罂粟,好像那花刺在她大腿肌肤,好像她真真切切、自自然然是一朵罂粟花。很多人干脆叫她“poppy”,更直接的,称她为“morphine”。
罪恶啊!艳丽绝伦的背后竟是罪恶!男人说,霏霏,别种毒花。
围篱里,她种的风信子、忍冬花、矢车菊和雏菊在大晴天下,被压得一片烂,无存一朵完整花苗。母亲说,霏霏,千万别走进拥有漂亮花园的房子,即便那儿种了你最爱的花,只怕你进去了,浑身是伤地出来。
妈妈,别担心,没有那样的花园,何况房子是自己的,不是谁设下的甜蜜陷阱……
莫霏移动步伐朝着白色双层楼房前进。那白,象牙一般,圣洁是杀戮的褪色,哪有平和、哪有安谐?暴风雨后的朝阳特别清新,同时充满讽刺。男人说,霏霏,种毒花,归会死。
归——是男人饲养的宠物兔,曾经死过一次,却如怪猫披着原名重返他们的世界。
“我是瑰。”女人倚门的姿态,风情款款,嗓调也是十足娇懒,还戴了兔耳朵,连名字都和男人的宠物同音。“瑰——玫瑰的瑰,你一定听过。”
莫霏走到门厅,沉凝地垂眸。脚下的高跟鞋沾了残花落瓣和泥泞,她勾抿唇角,像在笑,这种时刻,她该笑吗?
“当然,”她抬眸,把视线往女人脸容瞅。“你的名字很好听。”
孟千瑰,梦中的千朵玫瑰,真是好名字,是不是好女人呢?莫霏想,所有男人都觉得她是好女人,就算是坏女人,也是最好的坏女人,完美的情人,绝对配合男人的趣味,帮他实现任何幻想。
“我从来不愿戴上这对兔耳朵。”莫霏指着孟千瑰头上的装饰,语气平常地说:“谢谢你陪我丈夫排遣无聊时光——”
“你错了。”孟千瑰摇头,粉红长耳朵煞有其事地跟着微晃。“我和汤舍真心希望回到过去的快乐时光,在你出现之前的快乐时光。”
“是吗?”莫霏点点头,从孟千瑰身旁通过,进屋去。
“我回来了——”孟千瑰旋足,缓步跟着莫霏,慢慢地说:“这个屋子不需要两个女主人。”
“我了解。”莫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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