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对玫瑰的心情也是很复杂的。在一首叫《玫瑰与弥尔顿》的诗里,他咏叹了一朵“看不见的玫瑰”:“散落在时间尽头里的/一代代玫瑰,我但愿这里面有一朵/能够免遭我们的遗忘,/一朵没有标记和符号的玫瑰/在曾经有过的事物之间。命运/赋予我特权,让我第一次道出这沉默的花朵,最后的玫瑰/弥尔顿曾将它凑近眼前,/而看不见……”就像是一种遗忘或宿命,这朵“看不见的玫瑰”,如同接力棒一样,由十七世纪英国盲诗人弥尔顿手中,传递到博尔赫斯本人手中。也许它还有着更为古老的源头——可以一直上溯到古希腊的荷马那里。哦,比所有的诗人都要坚强的长寿的玫瑰哟!在荷马手中,它曾经被命名为《伊利亚特》与《奥德赛》。到了弥尔顿身边,它又变成了《失乐园》与《复乐园》。最终它又出现在博尔赫斯的生命里,获得了新的使命,点燃了“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”……难怪博尔赫斯要百感交集地与远道而来玫瑰对话:“哦,你这绯红,橙黄/或纯白的花,出自消逝的花园,/你远古的往昔魔法般留存……“玫瑰仿佛成了他与弥尔顿之间的使者。他与弥尔顿通过这看不见的玫瑰产生了心灵感应——或者说,他无形中成为弥尔顿的替身。甚至博尔赫斯自己也无法抗拒这命运赋予的特权,更说不清:这究竟是一种幸运,还是不幸?或许,不仅诗人们在纷纷地寻找着玫瑰、等待着灵感。作为美的化身的玫瑰,也在挑选着最需要它帮助的诗人。说不准什么时候,花团锦簇的灵感就会敲响你的家门,给快要丧失了信心的你送来上帝的礼物……除了把它记录在纸上,你别无选择。这就是玫瑰与书的关系。而你精心呵护的玫瑰亦将滋养他人。
情人的玫瑰调谢了,而诗人的玫瑰,却在无限期地传递着,带着他们的指纹和他们的本温。
爱情虽然是一门艺术,可诗人们却把艺术当成了最高形式的爱情——寄托着对命运的猜测和对时光的留恋。于是,花香与书香相混淆,墨迹未干的诗篇,成了接纳玫瑰的魂魄的载体——而易逝的玫瑰亦因为书卷的流传而无止境地延长了自己的花期。同样,诗人们亦因为自己歌颂过的玫瑰而延长了寿命——永生的诗人,和永生的玫瑰,都不再仅仅是一种梦想。
诗人与玫瑰的会合,注定是生命中最辉煌的时刻,博尔赫斯在一首叫《雨》的诗里描绘过:“谁听见雨落下,谁就回想起/那个时候,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/一朵叫做玫瑰的花/和它奇妙的,鲜红的色彩……”不知是谁最先替玫瑰命名的?他堪称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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